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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调控新政:商品房利润控制在10% 属全国首例
2012/10/21 0:00:00
近日,陕西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并公布住房销售价格区间。超出价格区间的商品房将无法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,也无法取得预售证。各城市要划定区域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,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%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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